关于公开征集2017年度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公告
272017-12
为深入实施“文化强区”战略,加快构建“高精尖”经济结构,统筹推动我区文化创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,依据《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及相关文化产业政策,东城区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7年度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(以下简称“专项资金”)支持项目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申报主体要求
项目申报单位为在东城区注册、统计、纳税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法人单位,具有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,财务状况良好。